真是性侵嗎?
洲際杯棒球賽參賽的一名外籍球員被女性粉絲控告性侵,看著領隊道歉的照片,令人自然同情起這位粉絲。這個頭條新聞和數月前另一則美國知名軍校來訪學生被台灣女學生控告性侵的消息幾乎如出一轍,兩個事件都是女生自己隨同對方進入旅館房間,然後又控告對方性侵,只是當時男學生的學校代表並沒有道歉,反而以學生校外私事不與干涉了結。
性侵這個行為令人髮指,但如果性侵這個字眼被濫用,未必是社會之福。同樣是成年的女性,三更半夜跟著陌生外籍男子回旅館,獨處房間不離去,到底是自己送上門,還是被強迫,自己難道不清楚嗎?就如同玩火的被火焚,反責怪不知火會傷人。
這兩個所謂性侵事件都與外籍人士有關,好像外國人專門欺負台灣女子,但若主角換成台灣男子,會成為新聞嗎?
台灣社會開放,許多人的性觀念非常前衛,許多性侵案件只要女性提告,男子幾乎百口莫辯,既要接受司法調查,又要舉證自己清白, 只是被捲入是非的人在真相未白之前,早已身敗名裂,究竟受害者是女性還是男性, 還真難說。一個社會是非難分,並非社會之福。